(GB50057-94)(国标)年防雷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使建筑物 (含构筑物 ,下同 )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 , 防止或减 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 制定本规范。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 1.0.3 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 , 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 环境等条件和雷 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 , 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 1.0.4 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 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 2.0.1 条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 使用性质、 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 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 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 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 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日期:2008-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www.***.***发布时间:2004-7-20点击数:93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 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 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 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 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G1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 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 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 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 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GB50057-94)
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2.1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 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 二、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 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3.2.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 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 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隔表3.2.1 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 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 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 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发布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年月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 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号文的要求由机械工业部负 责主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 业部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
新版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与老版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间的几点不同
新版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与老版gb50057-94《建 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间的几点不同 摘要:笔者在学习过程中发现了新版与老版之间存在着几点很明显的不同, 将其提炼出来进行比对,希望有助于广大设计师们能够尽快地熟悉和掌握新规 范。 关键词:总则术语 引言 新版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已经开始在我国全面实施,由 于该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涉及各行各业,尤其与我们建筑电气设计行业紧密 相关,需要我们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努力贯彻,笔者在学习过程中,对比了新、 老版《防雷规范》之间存在的不同,与业内同行一起分享。 总则的变化 2.1第1.0.1条中在保护范围的内容中增加了“雷击电磁脉冲引发的电气和电 子系统损坏或错误运行”这部分内容。这源于近年来现代化建筑的迅速发展,精 密且昂贵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也不断涌入,因此增加这部分的保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 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 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无线塔、共用无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 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
2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_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条文说明GB_50057-19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1994 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计宗〔1989〕30号文的要求,由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 由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修订编制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经建 设部1994年4月18日以建〔1994〕257号文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够正 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修订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 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铜一要求,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章、节、条顺序, 编制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条文说明》,供国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在使 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直接反馈。 (本《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条文说明》是1994年4月编制,2000年对《建 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六章作了局部修订,将《条文说
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4号 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 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
GB5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57-94建筑物防 雷设计规范 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条文说明 gb50057-1994 条文说明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p gb50057-2010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正式版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p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下
第二节防雷区(lpz) 6.2.1条防雷区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一、lpz0a区:本区内的各物体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和导走全部雷电流;本区内 的电磁场强度没有衰减。 二、lpz0b区:本区内的各物体不可能遭到大于所选滚球半径对应的雷电流直接 雷击,但本区内的电磁场强度没有衰减。 三、lpz1区:本区内的各物体不可能遭到直接雷击,流经各导体的电流比lpz0b 区更小;本区内的电磁场强度可能衰减,这取决于屏蔽措施。 四、lpzn+1后续防雷区:当需要进一步减小流入的电流和电磁场强度时,应增设 后续防雷区,并按照需要保护的对象所要求的环境区选择后续防雷区的要求条件。 注:n=1、2、⋯ [说明]将需要保护的空间划分为不同的防雷区,以规定各部分空间不同的雷击 电磁脉冲的严重程度和指明各区交界处的等电位连接点的位置。 各区以在其交界处的电磁环境有明显改变作为划分不同防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057-94
《雷电防护》与《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国标的比较
介绍gb/t21714-2015《雷电防护》系列标准的架构,并与国标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gb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等标准进行比较和分析,主要比较术语、外部防雷装置(lps)的参数选择、雷电电磁脉冲防护措施(spm)、浪涌保护器(spd)的参数选择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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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水利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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