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 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 自 2012 年 09 月 01 日 至 2012 年 09 月 31 日 填表日期: 2012 年 10 月 11 日 金额单位: 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行业: 3855 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开户银行及账号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电话号码 项目 栏次 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 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销 售 额 (一)按使用税率征税销售额 1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2 应税劳务销售额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