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安徽省政法干警专业综合 II 之: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 度中的立法概况(上) 昨天我们为大家介绍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中的行事立法, 今天我们中公政法干警 考试网为大家继续介绍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中的立法概况的相关内容, 帮助大家更全面 的备考政法干警考试。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各王朝根据形势的需要均进行过多次立法活动,其中成就突出、 内容详备、对后世影响比较大的法典有以下几部: 一、曹魏律 三国时期,三分天下。魏武帝曹操在位时,因战事频繁,无暇组织编纂新的法典。基本 上沿用秦汉旧律。 魏明帝即位后, 鉴于汉末律令繁杂, 刑罚苛重, 诏令陈群等人 “删约旧科, 傍采汉律,定为魏法,制《新律》十八篇”,史称曹魏《新律》。这次修律对秦汉以来相沿 的旧律进行了重大改革。首先,在法典体例上,把《汉律》中规定刑法原则的“具律”改为 “刑名”,首次“冠于律首”,改变了过去具有总则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