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方案 一、房屋建筑主体维修养护计划及标准表 序 号 项 目 时间 间隔 次 数 维修养护内容 工作标准 1 地基基础 半年 一 1、检查地基有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 均匀沉降。 2、检查其中有无开裂、破损,基脚 有无破损。 有超过允许范围的 不均匀沉降请专家 鉴定,制定维护方案 由专业公司实施。 无 白蚁,结构性能完 好。每季 一 适时安排白蚁的防治和消杀工作, 走 访用户, 了解其办公室内有无发现白 蚁,检查公共部位有无白蚁。 每年 一 检查房屋基础结构性能是否完好以 及地基沉降总量情况。 2 承 重 结 构 梁 每季 一 检查有无变形、裂缝、腐蚀。 结构性能完好、安 全,无弯曲变形,裂 缝、腐蚀、无孔洞、 脱漆、起壳。对于承 重结构部件, 若出现 因设计或不可抗拒 因素引起的严重损 坏,委托专家进行分 析、计算,拟定维修 方案,由专业公司实 施处理。 每年 一 检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住房 [1998]213 号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地局、财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我们 制定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九日 附: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 知》(国发 [1998]23 号),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 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直辖市、 市、建制镇和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范围内, 新建商品住房 (包括经 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