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试 行) (浙江省水利厅 二○○七年六月 ) 前 言 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的规定:建设项目涉 及占用行洪、排涝、供水、灌溉、航道等水域,对水域功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 为规范占用水域评价报告的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 2006年 10月我厅要求制订《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 则》(下简称《导则》)。 《导则》(征求意见稿)于 2006年 12月召开讨论会,征求厅有 关处室和专家意见, 经修改后于 2007年 3月召开《导则》(送审稿) 审查会,根据评审会议纪要,编制组对《导则》进行修改完善后,形 成《导则》(试行)稿。 《导则》共 12章和 4个附录,主要对评价内容与工作程序、建 设项目占用水域占补平衡评价、 防洪排涝影响分析、 水资源利用影响 分析、
《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试 行) (浙江省水利厅 二○○七年六月 ) 前 言 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的规定:建设项目涉 及占用行洪、排涝、供水、灌溉、航道等水域,对水域功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 为规范占用水域评价报告的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 2006年 10月我厅要求制订《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 则》(下简称《导则》)。 《导则》(征求意见稿)于 2006年 12月召开讨论会,征求厅有 关处室和专家意见, 经修改后于 2007年 3月召开《导则》(送审稿) 审查会,根据评审会议纪要,编制组对《导则》进行修改完善后,形 成《导则》(试行)稿。 《导则》共 12章和 4个附录,主要对评价内容与工作程序、建 设项目占用水域占补平衡评价、 防洪排涝影响分析、 水资源利用影响 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