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文件 遵府发〔 2010〕23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暨第 十五次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遵义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各 类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规范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 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8]5 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进 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 [2008]238 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 施办法〉的通知》(贵银发 [2010]4 号)及有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文件精神, 结合
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市属及中央、省驻遵各企事业单位: 《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 年 4月 14日 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显著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 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 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 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精神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 体系(试行)》规定的测评标准,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