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装修承包合同 甲方:通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乙方:通山县鑫汇建材店 甲方拟将档案室内展柜、 玻璃柜、吊顶、电路及灯饰承包给乙方施 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 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工商局新办公楼档案室装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迎宾大道新办公楼。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总价款:肆万玖仟柒佰伍拾贰元贰角(¥: 49752.20)。 明 细 清 单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备注 一、展柜 43925.00 1 板 材 210 平方 125.00 26250.00 2 封边条 550 米 4.00 2200.00 3 胶 30 瓶 25.00 750.00 4 连接件 120 个 2.00 240.00 5 30枪钉 3 件 210.00 630.00 6 20枪钉
1 房屋装修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手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手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 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 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永定区南庄坪个体商业城 号。 2、住房结构: 砖混结构, 私房两层, 建筑面积 150平方米。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 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 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 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它装修工程。 5、总价款 30 万元(包括房屋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以上 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完成工程后 确定,该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