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工程项目招标自查自纠报告 黄金山新区还建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管理自查报告 招投标是投资管控的重要手段, 抓好了工程招投标工作, 投资管控工作就掌握了关键、 奠定 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招标管理实施办法》 的相关规定,严格依法依归按招投标程序办事,确保还建项目招标工作始终置于黄石招投标 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招标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根据工作安排,对 2008 年以来还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简述 自查内容:此次自查的内容主要有: (1)招标管理和监督制度的建设情况是否齐全、规范; (2)招标程序是否合规; (3)是否存在未核准先招标、未批招标计划先招标的情况; (4)是 否存在中标单位资质不符合工程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 (5)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 围标串标、评标不公
招投标自查报告 按照省督查编号 12003 号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 2011年 招投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招投标管理情况 1、招标方式的确认。凡在我市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工程项目,对全部使用国 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工程项 目,施工合同总额在 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三项 费用总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 社会投资工程可 以经市发改委审核备案,审批同意后可实行邀请招标;满足 直接发包条件的工程仍然要审批招标手续。 2、招标公告的发布。 依法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要 求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日报》、《 ** 省人民政府网站》 和《 ** 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3、严格开标、评标的程序。开标、评标是招投标活动的 核心,开标、评标一律由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