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委托方: 景泰县人民检察院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甘肃新居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 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 经双 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景泰县检察院未成年帮教矫正中心 2.设计工程地点:白银市景泰县 3.设计工程面积约: 162 ㎡ 4.设计工程范围: 景泰县检察院未成年帮教矫正中心室内装 饰工程设计 二、设计时间 :2017 年 11月 9 日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15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 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 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 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 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