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发稿时间: 2010-05-18 阅读次数: 488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4号) 《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已由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于 2007年 7月 26日制定,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07年 9月 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 2008年 1月 1日起施 行。 2007年 10月 10日 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2007年 7月 26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07年 9月 2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 规范市场秩序, 保障装饰装修的工程 质量和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