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施工规范与质量检验——装饰工程以质量为根本,质量以规范为准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300—2001)是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编制的。 第三章 装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规定…………………………...
家庭装饰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规定 一、水电工施工 1.管道工程 (1) 进水管道施工要求 1.1 按设计规定确定管长、备料切管、安装定位。 1.2 管道绞牙深度适中,无毛刺,绞牙长度不少于牙。 1.3 管道连接处用柔性生料带裹缠 5~6 圈,管道绞牙数为 5 牙至 6 牙,直到拧紧接头, 不允许烂牙接进管中。 1.4 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 (2) 落水管道施工要求 2.1 按设计规定进行。 2.2 施工前首先检查原有管道是否畅通,只有在落水畅通情况下方可进行施工。 2.3 施工中严禁杂物进入管道,下水道必须采用硬管连接。 [注 ]特殊情况下,在保证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可考虑非硬管连接。 (3) 验收规范 3.1 管道排列符合设计规定,龙头、阀门安装平整。 3.2 管道出水畅通,龙头、阀门开启灵活,水表运转正常。 3.3 管道与器具、管道连接处无渗漏。 3.4 敷设的暗管试压时不得出现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