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权利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 乙方(受让方) : 甲方现有住房因 新区开发建设需要被占有,已 与拆迁人遵义市新蒲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遵 义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协议书第三条约定: “×× ×年××月前,在本市×××新区 号路××号还房小 区地段安置甲方(×××)住宅房壹套⋯⋯” 。拟将该还房 中××栋住宅××单元××层××号(× -× -× -×)住宅 房屋转让给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 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中 约定的××栋住宅××单元××层××号(× -× -× -×) 住宅还房出卖给乙方,该套还房面积约为××× M2。 二、乙方自愿购买甲方《×××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 议书》中约定的××栋住宅××单元××层××号(× -× - × -×)住宅还房(面积约为×× M2)。 三、甲方交房
景区入口旁地块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为加快我县南江乡市级示范性小城镇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 土资发 277 号文件)、《 xx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工 作实施意见(试行)》、开府专议 198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县人 民政府批准 xx 县土地储备中心授权, xx 县南江乡人民政府在 xx 县 南江乡苗寨村南江景区入口旁地块进行土地储备整理, 涉及规划红线 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需征收。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0 号)、《中华人民共和 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 合规划红线范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范围 :以南江景区入口旁地块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时间 xx 年 10 月 1 日至 xx 年 12 月
征收房屋安置补偿的权利能转让吗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征收房屋安置补偿的权利能转让吗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征收房屋安置补偿的权利能转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