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申报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巩义、永城、固始、邓州农业局、发改委,周口 市、项城市能源办、发改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养 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试点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农办计 [2007]37 号)精神,为了更好地完成 2007年、 2008年养殖 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规模及建设内容 以村为单位,申报规模每村原则上中央投资不高于 25 万元,建设模式及建设内容如下: (一)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养殖小区集中供气 沼气工程以供气 50 户为基本建设单元。该工程以“一池三 建”为建设单元,包括沼气发酵池、原料(粪便或秸秆)预 处理(沉淀、调解、进出料、搅拌等装置) 、沼气供气(沼 气净化、储存、输配、计量和利用装置) 和沼肥利用设施 (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