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所主要工作职责 监理所是全院工程监理业务的生产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全院工程监理业务的市场规划、 经营工作。 在资质等级范围内负责监理业务的市 场开拓、合同签定、合同款催收具体事务。 (二)负责全院监理资质、监理合同的管理工作。对院监理资质的使用、升级、年审、监理 工程师注册等涉及院监理资质的具体工作负责;对院监理业务的合同进行统一管理。 (三)负责全院监理业务的生产组织和生产计划工作。 根据需要决定派驻各工地现场的监理 机构、人员组成、总监任命等事宜; 编制全院各项监理工作的年度生产计划,及时调整各监 理机构的人员、设备等资源。 (四)负责全院监理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工 SO 一 9001 系列标准对全院监理项 目进行质量管理,规范派驻工地的各工地现场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工作方法、质量标准、 文件形式等事项,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解决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