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楼宇对讲系统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甲方将漳州 龙海滨海康桥 1#楼及地下室、 2#楼、3#楼工程楼宇对讲系统工程发包给乙方进 行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发包范围: 1、工程总包范围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系统维保、技术培训等。 2、具体项目: 1)、楼宇对讲系统 2)、楼宇单元门 二、工程工期 乙方根据甲方土建工程进度施工, 在甲方具备施工条件情况下, 确保系统设 备自进场施工之日起 10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施工进度以不影响其他工种 施工为原则,总体部分应配合土建总体施工进度, 密切配合分段施工, 施工工期 如甲方有特殊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 三、合同价款 工程总包价为人民币 叁佰叁拾万 元整( ¥元整)。 1、合同的价款包含所施工的劳务、设备、材料、机械、安装、调试费、税费、 利润。合同价款除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