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武政发 [2005]55 号 ) 武政发 [2005]55 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五年五月三十日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征用土地过程中房屋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补偿和统一安置行为, 维护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 被征地拆迁人和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 保障我区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江苏省 土地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及《常州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属物补偿管理办法》 (常 政发 [2004]183 号)的规定,结
4 排 水 重要修改 一、强制性条文 4.2.6 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它可能产生 有害气体的排水管道连接时 ,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水弯的 水封深度不得小于 50mm。严禁采用活动机械密封替代水封。 4.3.3A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 4.3.4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生活饮用水池部位的上方 。 4.3.6 A 厨房间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 4.5.10A 严禁采用钟罩 (扣碗 )式地漏。 4.8.8 医院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4.8.8A 医院污水处理后的水质 , 按排放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医 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的要求。 二、内容变化大 4.3.3 建筑物内排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3 排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电气机房(原变配电间)和。 。。。 4 排水管道不得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变形缝、烟道和风道,当 排水管道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