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一、质量事故的分类为: 一般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是指质量事故经济损 失在 5000 元以上 10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主要结构倒塌;超过规范规 定的基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列、主体结构严重不定;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生命; 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缺陷; 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造成永久性缺陷; 产品返 工损失或报废损失在 10000 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凡属上述情况之一的质量事故为重大事 故。 二、质量事故报告 1、施工班组出现质量事故,以书面开工报告项目经理、质安科和工程科,并在三天内以书 面开工报告分公司质安科。 2、一般质量事故的报表,由项目质安科随质量月报一起报分公司。 3、在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质科应在当日内报分公司质安科,分公司在三日内报公司质保 部,事故原因、经济损失情况可等查清后补报。 4、结构倒塌事故应在
安全事故反思总结 山西柳林汇丰兴业曹家山煤业有限公司 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 智者用教训避免事故 2012年 7月 8日下午 3点在矿长刘元平亲自主持下准时召开曹 家山煤矿反思“七·八”安全教育活动大会。汇丰公司领导、煤矿管 理公司领导、煤矿领导针对煤矿安全问题分别给全体员工做了重要讲 话,特别是对本矿 2006年 7月 8日发生的透水事故的惨痛教训重新 认识,深刻分析事故经过, 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到安全警钟长 鸣。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要求全体员工树立“安全不抓等于自杀, 隐患不除等于服毒”的思想理念。宁可千日常抓不懈,不可一时粗心 大意,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确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 被他人伤害”。 作为煤矿工作人员, 面对这起事故我心情非常沉痛, 每一起事故 都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 充分证明我们在安全工作上还 没有做到位。在这个事故中安全意识差, 安全确认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