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的申领和使用,根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操作证仅指行驶移动的操作 ,不包括具体作业操 作。 本规定由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实施,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 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指导下,具体承办本辖区申领大型工程机械 设备操作证的受理、审查、考试、发证等相关业务工作。不具备考 试条件的县(市、区),由地(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组织考试。 第三条 农机监理机构办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业务, 应当 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业务, 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 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 对符合条件的, 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 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申领人,
附件: 2011 年度新版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和准操项目 编码 作业类 别编码 作业类别名称 准操项目 编码 准操项目 01 电工作业 01 高压电工作业 02 低压电工作业 03 防爆电气作业 17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01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02 压力焊作业 03 钎焊作业 18 高处作业 01 登高架设作业 02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19 制冷与空调作业 01 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02 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20 煤矿安全作业 01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02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 03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04 煤矿瓦斯检查作业 05 煤矿安全检查作业 06 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 07 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 08 煤矿瓦斯抽采作业 09 煤矿防突作业 10 煤矿探放水作业 21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01 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 02 尾矿作业 03 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