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唐蔚县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 监理依据 1.监理依据 任何监理工作依据文件必须能最低限度的遵守现行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 性质的发电厂认可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规定。如果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国 家和行业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布新的标准,则应遵守新 的规定。应遵守的主要技术规范、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 1.1 监理合同 蔚县电厂 2×660MW超临界空冷机组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合同编号:2007 年电监字 66号。 1.2. 监理工作依据 1.2.1 国家有关监理工作的法律法规 1.2.1.1 《建筑法》(主席令 [1997] 第 91号) 1.2.1.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000]279 号) 1.2.1.3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004]393 号) 1.2.1.4 国家建设部颁布的与本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