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作框架协议 第 1 页 委托人: 咨询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咨询人 进行工程造价咨询事宜,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建设工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1. 工程名称:双方另行约定 2. 工程地点:双方另行约定 3. 工程规模:双方另行约定 4. 服务范围和内容: (1) 服务范围为土建、安装工程(包括室外给排水管网部分) 。 (2) 以施工招标为目的,按照国标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的要求,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完成清单组价,提供参考造价。 (须含计算钢筋用量) (3) 咨询人项目组组长、参考造价编制负责人应参与施工招标文件中相应部分的编 制工作,参加答疑会并回答相关问题。咨询人应为委托人提供足够的市场信息 资料,评标过程中应参加评标澄清会,为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