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 政 合 同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 甲方:江苏省国营滨淮农场 乙方:江苏铭鼎建设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 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有序地进行,江苏省国营 滨淮农场(以下简称“甲方”),与承担 滨淮农场 2010 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施工 V标合同段的施工单位江苏铭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 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 滨淮农场 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 V标(施工合同) 各项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 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 度。 (四
X15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 一、承办单位 标准定额站 二、许可依据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74 号) 三、许可条件 1、资质等级与条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分为 甲级、乙级,其资质标准应分别达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 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74 号)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2、脱钩改制及规范管理的要求:应达到建设部《关于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通知》 (建标 [2000]208 号)、《关于贯彻 <关于工程价咨询机构与政府部 门实行脱钩改制的通知 >的若干意见》(建办标 [2000]50 号) 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脱钩 改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中价协( 2000 )032 号)所 规定的要求。 3、资质晋级标准:取得乙级资质三年后,达到甲级资 质标准的,可申请晋级甲级资质。 四、报送材料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