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表 单 位: 姓 名 : 现 任 专 业 技术职务(资格) : 申报系列及专业: 申 报 资 格 名 称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天 津 市 职 称 工 作 办 公 室 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使用。 1~6 页由被评审者填写,填 写内容应经职称(人事)部门审核认可。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 清楚。 3、“参加国家或我市外语考试情况” 应写明级别、 时间及合格与 否。 4、合著论文、著作应写明本人是第几作者。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指经国家或我市评审(考试) 通过,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任职资格)证书的,单位内部自聘的专 业技术职务不得填写。 6、属于国家机关分流人员填写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和经历一律填 在“任现职后”一栏内。 7、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出
申报评审(表二) 广东省职称评审表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工 作 单 位 现 职 称 无 专业 无 职称 申 报 职 称 专业 职称 填 表 时 间 年 月 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适用于除教师及体育教练员等系列以外的各类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各级别(档次)职称。 2、本表应用钢笔或毛笔以正楷字填写或计算机打印。 申报人应按我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规定及表内各项目注 释的要求认真填写, 内容务必真实可靠、 客观准确, 字迹应 端正、清晰。如内容较多,可酌加附页。表内各栏项目不得 空白,如某项无内容则应在该栏注明“无”字样。 3、本表由单位出具意见栏目,须待评前公示结束之后 方可填写。各项评价或审核意见不与申报人见面。 4、申报时提交本表一式一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经 审核确认后,由申报人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 案。本表不退回申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