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 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国务 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 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 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 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应当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 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
二级造价工程师免考需要什么条件 有效周期 一级造价工程师 考试成绩实行 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在连续的 4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造价工程师 考试成绩实行 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 2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方可取得二级造 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6 ---基础科目免考条件 一级造价工程师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 基础科目。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二)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级造价工程师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