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质颁发单位及业务承揽范围 序号 资质类型 颁发单位 业务承揽范围 1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只能从事总投资 2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中央投资项 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2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3 工程招标代理乙级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1 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 代理业务 4 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5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乙级资质 财政厅 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1000 万元以下的 政府采购项目 6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财政部 可以承担各类政府采购项目 7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乙级资质 商务厅 只能从事 1次性委托金额在 4000万美元以下的机电 产品国际招标业务 8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甲级资质 商务部 从事机电
大型 中型 小型 层 ≥25 5~25 <5 建筑物层数 米 ≥100 15~100 <15 建筑物高度 米 ≥30 15~30 <15 单跨跨度 平方米 ≥30000 3000~30000 <3000 单体建筑面积 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 平方米 ≥100000 3000~100000 <3000 建筑群建筑面积 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冷却塔及附属工程 平方米 >3500 2000~3500 <2000 淋水面积 高耸构筑物工程 米 ≥120 25~120 <25 构筑物高度 其他高耸构筑物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 层 ≥25 5~25 <5 建筑物层数 构筑物地基与基础工程 米 ≥100 25~100 <25 构筑物高度 基坑围护工程 米 ≥8 3~8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