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辅导资料 (10) (二 )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 价业务的人员。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 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并发布了《建设 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中价协 [2006]013 号 )。、 1.资格考试 (1)报考条件。 (2)资格证书的颁发。 2.从业 造价员可以从事与本人取得的《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 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 盖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造价员跨地区或行业变动工作,并继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应持 调出手续、《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到调入所在地管理 机构或专业委员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3.资格证书的管理 (1)证
关于印发《江苏省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 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07 年 12月 12日 0:00 阅读次数: 2241) 【关闭窗口 】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苏建价站( 2006)13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 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区(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 规范造价员从业行为和提高业务水 平,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 程概预算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 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全 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 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望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二 00六年九月十九日 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