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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22
中建电子投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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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合约管理手册 文件编号 CSCECEE/CL/02 投标管理规定 文件页数 第 1 页 共 7 页 文件状态 2012版 第1次修订 编制 合约管理部 审核 总经理办公室 批准 刘延峰 1 目的 为规范中建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投标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及投标工作流程, 以提高投标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建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海外与国内直营项目的投标。 3 工作流程 详见附件 1《投标工作流程图》。 4 职责 在各经营机构投标过程中,各经营机构合约管理部、影子项目部(指投标阶段的 虚拟项目团队)、项目管理部、技术中心、采购中心、公司总办(含总办法律中 心)分别承担下述相应的工作职能 : 4.1 合约管理部 合约管理部是项目投标报价工作的牵头人和组织者,其职责包括并不限于: 1)组织拟投标项目的信息登记和评审; 2)组织拟投标项目

东莞市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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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3 页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 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行业活动 的建设工程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的经营行为,完善建 筑市场诚信体系,保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工程建设水 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 息管理办法》为指导,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企业,是指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 从事建筑行业活动的以下单位: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 (三)从事工程施工、工程拆除的企业; (四)基坑监测单位、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 (五)混凝土预制构件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六)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咨 询、工程项目管理等机构; (七)其他从事建筑行业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 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是指利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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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信用评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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