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 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6年。 2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 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年。 3 、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3 年。 4 、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年。 (二)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 [1998]8 号) 文件规定: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 [1996]77 号)下发之日 (1996 年 8月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