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文件 浙价服〔 2009〕84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建设厅: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 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 促进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 现就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问题通 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面向社会接受委托, 依法 从事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 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建 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 (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的编 制和审核)、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经济纠纷 的鉴定、提供工程造价信息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 实 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服务项目详见《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 准》(见附
输入 (万元) 输入 11314 序号 分档累进标 准 工程量(万元) 费率 (‰) 收费(万 元) 折扣 1 0-100 100 3.6 0.36 0.36 0.29 2 101-500 400 3.3 1.32 1.32 折后收费 3 501-1000 500 3 1.5 1.5 7.524108 4 1001-2000 1000 2.7 2.7 2.7 折后平均费率(‰) 5 2001-5000 3000 2.4 7.2 7.2 0.66503 6 5001-10000 5000 2.1 10.5 10.5 平均费率(‰) 7 10001以上 1.8 2.3652 2.3652 2.29319 8 合计 10000 25.9452 输入 输入 序号 分档累进标 准 工程量(万元) 费率 (‰) 收费(万 元) 折扣 1 0-100 100 2.8 0 1 2 101-500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