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 建规〔 2008〕21号 (2008 年 1 月 30日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局(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 )于 2008 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 ,现 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 《城乡规划法》是在总结十几年来《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施行的基础上, 及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 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 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所制定的法律。 《城乡规划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 综合调控作用,在城乡经济发展与建设中,加强对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加强对环境的保护, 坚持社会的平衡发展, 从而
浙江省实施城乡规划法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浙江省实施城乡规划法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浙江省实施城乡规划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