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建筑、建材专业工程师技术资格专业名称参照表 勘 察 设 计 类 城乡规划、建筑学、建筑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 暖通空调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城市燃气设计、建筑装饰设计、 建筑结构设计、市政路桥设计、岩土工程、建筑工程地质勘察、 建筑工程测量 、建筑(防护、防化) 建 筑 工 程 管 理 类 建筑施工、建筑装饰施工、建筑机械施工、 风景园林施工、建筑 机电设备安装、 给水排水施工、 建筑电气安装、 暖通与空调设备 安装、市政路桥施工、城市燃气施工、建筑工程管理、 建筑工 程检测 、建筑工程造价、桩基检测、建筑(防护、防化)
2011 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 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6年。 2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 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年。 3 、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3 年。 4 、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年。 (二)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 [1998]8 号) 文件规定: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 [1996]77 号)下发之日 (1996 年 8月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