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2 页 造价师延续注册 特 征码 标签 特征码 ] 1、网上打印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要求 贴本人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注册单位需签署意见和盖单位公章。 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处除粘贴在表上,另一张照片留 省、市造价站,用于注册证书,照片背后写上本人姓名和注册单位。 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包括: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近两年编制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投资估算或经济评价等 成果文件、服务单位具有承接该业务的资格证明及工程咨询合同或相 关委托书 (3)近两年参加编制或审核全国统一或地区工程定额等计价依 据的编审工作报告原文(每份文字不少于 2000字) (4)近两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发表的工程造价专业 论文。申请人可提供上述证明资料 (1)或(2)~(4)项中任两份。 提供
关于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粤建注函〔 2011〕26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 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字 [2008]30 号),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自 2008年开始注册执业以来, 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将陆续到期,须办理延续注册方可继续执业。 为做好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延续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须办理延续注册的人员: 注册有效期(即执业印章所标明的有效期)为 2011年 10月 31日 或之前,需继续执业的人员。其余人员延续注册的办理,另行通知。 二、申请延续注册的,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人员汇总表》(附表 1)一 式二份; (二)申请人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验核原件后提交复 印件); (四)申请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