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造价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三级复核质量控制措施 a.我公司拟建立三级复核质量控制制度,以确保造价咨询质量。 b. 三级复核是指专业咨询人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区域负责人) 复核以及部门经理复核, 各级复核必须由不同人员完成, 不能由同一 人员同时完成不同的复核工作。 c. 咨询成果文件初稿(征求意见稿) 、咨询成果文件在提交委托 单位前,必须经过企业内部三级复核审查。 d. 各级复核人员应对咨询成果复核,作出必要的书面复核记录, 提出复核意见,并注明复核时间、复核人签名。 e. 专业咨询人员应认真对照复核意见进行调整修改,经复核人 员确认修改符合要求后,才能开始下一级复核流程。 1.一级复核 1.1 一级复核是详细性复核,由项目专业咨询人员进行自校。 1.2 一级复核除进行下列基本内容的复核外,还应根据项目咨询业务 类别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复核。一级复核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1.2.1
鞍山金和矿业有限公司 职业危害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 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鞍山金和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 和矿业)所属厂、矿、车间、部室。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 业卫生工作。 第二章 机构与管理 第四条 公司安全环保部主管职业卫生工作,负责职业健 康监护、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工作。 第五条 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对产生的职业病 危害承担责任。 安全环保部门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 负责。 第六条 厂、矿、车间分管职业卫生工作,负责厂、矿、车 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或抽测) 、评价,职业性健康普查的 具体组织、安排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