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了解合伙企业首先要了解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的权利为经营合伙企业,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享受企业的收益分配;义务为遵守合伙协议,承担企业经营亏损,根据需要增加对企业的投入等。
合伙人协议 合伙人: 甲: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 乙: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 丙: 身份证号码: 以后其他新增的合伙人接受本协议约束,方能加入本合伙事务所。 1、 为明确各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以及合伙人丙对合伙造价事务所的责任、权利,根据 《民法通则》、《合同法 》、《合伙企业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友好协 商原则,订立本协议。 2、 合伙造价事务所名称为: 法定地址: 3、合伙人出资: 甲: 乙: 丙: 4、 合伙人职责任分配: 合伙人甲提供现有住房作办公室之用(其为合作基础) ,鉴于其不精通主体造价业务, 主要从事承接业务、跑外揽活、找送资料等必要外出活动,在此期间发生一切费用实 报实销(以票据为证) ,甲负责记录三人共同出资装修办公室所发生账目,务必详尽、 准确(以票据为证) 。此外甲负责所有账目支出与收入的记录工作务必要与管理现金 财务工作的合伙人乙保持钱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