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项目编号 :金建安 [ ] 第 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监督单位:(章) 贵州省建设厅监制 2 安全监督交底告知说明: 1、建设单位领取《告知书》后,应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 认真仔细阅读。 2、各方责任主体按照告知书所述内容认真准备好相关资料 备审。 3、各方责任主体如有好的建设性意见,亦可提供备用。 3 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金沙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致: (工程名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 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自本工程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之日起由我站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你们,请给予支 持、配合。 一、建筑工程安
保函用 反 担 保 保 证 书 致:中建担保有限公司 现:我方委托贵公司办理了以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受益人”的、 深圳市英龙建安 (集团 ) 有限公司 为 投标人或施工单位 的、交易所办公大楼 工程的、保函期限为 、 中 建担保有限公司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 (专业担保公司或者银行)出具的 投标或者履约 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叁万 元万元整(¥ 30,000.00 )。 在此,我方现出具以贵公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的保证书。本 保证人做出如下保证: 一、担保范围包括:贵公司向银行申请所办理的该笔保函所担保的本金、利息、罚金、违约 赔偿金,其它有关费用,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本保证人保证对上述要求贵公司代为办理的保函的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负有法律上和 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责任。若贵公司履行保证责任时,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