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检测时的选取原则及数量 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规 定: 1 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2 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 3 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4 施工工艺不同的桩; 5 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适量选择完整性检测中判定的Ⅲ类桩; 6 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 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 1 根。 2 设 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 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30%,且不得少于 20 根;其他桩基工 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20%,且不得少于 10 根。 注:1 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 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 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 抽检数 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10%。 2 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
- 1 - 合同编号: RJC-2015- 基 桩 检 测 合 同 书 工程项目名称 站房、加油棚 委托方(甲方) 福清市江阴登峰加油站 受托方(乙方)福州榕建工程检测研究所 签 订 日 期 2 0 1 5 年 4 月 9 日 福 建 省 建 设 厅 监 制 - 2 - 一、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检测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 —————————————————————————————————— 二、 本合同检测项目: 2.1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1 座 2 根。 2.2 低应变反射波法动力检测 2 座 26 根 2.3 基桩钻芯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