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造价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三级复核质量控制措施 a.我公司拟建立三级复核质量控制制度,以确保造价咨询质量。 b. 三级复核是指专业咨询人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区域负责人) 复核以及部门经理复核, 各级复核必须由不同人员完成, 不能由同一 人员同时完成不同的复核工作。 c. 咨询成果文件初稿(征求意见稿) 、咨询成果文件在提交委托 单位前,必须经过企业内部三级复核审查。 d. 各级复核人员应对咨询成果复核,作出必要的书面复核记录, 提出复核意见,并注明复核时间、复核人签名。 e. 专业咨询人员应认真对照复核意见进行调整修改,经复核人 员确认修改符合要求后,才能开始下一级复核流程。 1.一级复核 1.1 一级复核是详细性复核,由项目专业咨询人员进行自校。 1.2 一级复核除进行下列基本内容的复核外,还应根据项目咨询业务 类别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复核。一级复核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1.2.1
公司费用报销与财务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报销程序, 促进项目成本预算和管理, 明确成 本控制责任,同时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的提高,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公司费用开支必须坚持“节俭、务实、公平、高效”的方针,反对任何形式的铺张 浪费和弄虚作假,节约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以求达到促进工作、方便生活、降低消耗、增加 效益的目的。 第三条 公司各项目监理部按区域分布和驻地方式不同划分为如下类别: 1 类地区 2类地区 3 类地区 1.1 类项目 1.2 类项目 2. 1 类项目 2.2 类项目 3.1 类项目 3.2 类项目 湖北省外且距武汉 1500公里及以上项目 湖北省外且距武汉 1500 公里以内地区项目 湖北 省内武汉城市圈外的项目 湖北省内武汉城市圈内的项目 武汉市常驻现场的郊区或远城区 项目 武汉市不驻现场的城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