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兰坝水电站 GIS 楼加固工程监理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 1 一、总 则 1.1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 SL62—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 技术规范》以及有关工程施工技术和工程验收规程规范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帷幕灌浆,水工隧洞灌浆以 及主体工程水泥灌浆工程项目。 二、开 工 许 可 证 的 申 请 程 序 2.1 工程承建单位应在灌浆工程实施的 28 天前,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 术规范要求,选择与实施灌浆工程项目岩层以及施工条件相似的地区或部位完成 灌浆试验。灌浆试验地区或部位,试验大纲均应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 2.2 灌浆试验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整理试验成果报告报送监理部审批。 其内容应包括: (1)作业工序、方法与采用的设备。 (2)材料及品质、浆材的可灌性、浆液配比及开灌水灰比。 (3)根据各类岩性地质构造及渗透性等所确定的随孔深而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