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暖通工程师有关信息 附件 2: 特许注册暖通工程师资格有关问题的规定 (送审稿 ) 一、 特许资格范围 长期从事暖通专业技术工作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并符合考 核认定条件者。 二、 特许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特许注册暖通工程师。 (一 )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全国设计大师; (二 ) 同时具备下列两项条件者: 1. 全国注册暖通工程师专家工作组成员或在 300人以上甲级工程设计 单位中连续担任正、副总工程师五年以上; 2.获得 2项及以上省级优秀工程一年奖。 三、 特许申报程序 (一 ) 符合第一、二项条件的工程设计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按资质申报渠 道向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建委 (建设厅 )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设计主管 机构、行业协会推荐。 (二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 (建设厅 )或国务院各部门勘察设计主 管机构、行业协会对本地区、本部门勘察设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