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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7.01
装修垃圾不宜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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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垃圾清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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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垃 圾 清 运 合 同 甲方: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分公司四季花城 物业服务中心(以 下简称甲方) 地址:青岛市即墨鹤山路 166号四季花城物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66093555--109 乙方:青岛泓鑫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青岛市即墨大同步行街北阁开发段 45号 联系电话: 13061479177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垃圾清运过程中的权利、 义务关系,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合同标的: 甲方四季花城 项目内 所有 业户(含商户)的施工装修垃圾的清运及消纳 工作。 二、 数量及范围: 装修垃圾存放点,堆放的所有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 合同期限: 自 2011 年 4 月 1 日零时起至 2012 年 3月 31 日二十四时止。 三、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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