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 ”制度 为了防止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爆破工作在瓦斯超限区域内进行而 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特制定“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一、“一炮三检”制度 1、执行此规定必须持有特工种操作资格证书。 2、井下任何地点进行放炮作业前都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制度,做到“三对口”。 3、每次电钻打眼前必须检查 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 浓度超过 1.0%,不准打眼,应立即采取措施,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打眼完毕,在每次装药放炮前后必须严格检查瓦斯(即一炮 三检)。 ① 装药前,在每次认真检查放炮地点 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 度,不超 1.0%时方可装药。 ② 放炮前必须检查放炮地点 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以及 局部积聚情况,只有不超限,方可撤出人员,设置好警戒,组织放炮。 ③ 放炮后至少等 15分钟,工作面炮烟吹散后,检查工作面瓦斯、 风筒情况
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采煤工作面放炮员必须由责任心强,具有二年以上采煤经验 ,熟悉通风、瓦斯和爆 破材料管理及放炮技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放炮员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第 2 条 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瓦斯、火药管理等规定,切实执行工作面作 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 本操作规程。 第 3 条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 ,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和兼职安监 员都应在现场。 第 4 条 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放炮时,必须采用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第 5 条 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 第 6 条 放炮与回采其它工序平行作业时, 必须按照放炮的安全距离规定执行, 否则应停止 放炮。 第 7 条 在在质变化地带、 冒顶区、安全出口等的顶板破碎、 层松软、容易冒顶片帮的地段, 要少装药放小炮或不放炮。 第 8 条 放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