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保养措施 第一节 精装修维修保养措施 一、保修服务承诺书 (1)保修期 A.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24个月。 B. 本工程施工验收后,我司对工程质量按国家和合同有关规定负责保修。 C. 保修期按照保修书约定的期限执行。 (2)质量保修责任 A. 我司保证在保修期内, 在设计、工艺及供应的材料和工程执行方面没有缺陷。 B. 如果在工程接受日起保修期内发现我司在设计、施工、供应的材料或完成的 工程方面存在缺陷,我司应立即自费修理、替换或使缺陷由缺陷造成的损失部分恢 复完好直至建设单位认可为止。 C. 建设单位应提供必需的方便条件使我司进入现场以便我司能履行其合同项 下的义务。如果缺陷的性质或因缺陷给工程造成的损失不能在现场迅速有效地进行 修理,我司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后可从现场拆运有缺陷的材料或有缺陷的部分。 D. 如果修理、更换或使恢复完好等工作将影响建设单位的使用,建设单
房屋装修保修合同 篇一:房屋装修工程保修协议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协议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 ,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吊顶、抹灰、钢结构地台,水电 改造、乳胶漆涂刷,墙纸粘贴、灯具电气和卫生洁具。以及 其他装饰所涉及的项目和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 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279 号令执行 一、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 2 、 3 、 4、 5、 室内吊顶项目为二年; 结构地台为 五 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二 年。 灯 具及卫生洁具为二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在非人为因素下,本工程 所涉及的 项目保修二年。 (以上条款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除外) 二、保修说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