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中游核心区干流蓄水工程 浆砌石、砌砖监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中游核心区干流蓄水工程监理部 2016 年 1月 浆砌石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中游核心区干流蓄水工程施工标合同文件, 合同编 号: FHSBJGGC-JZ-TJ-02(2013)、设计文件与图纸、监理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项 目施工监理规范等技术资料。 2、适用范围和工程量 适用范围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中游核心区干流蓄水工程施工标合同文件, 合 同编号: FHSBJGGC-JZ-TJ-02(2013)、施工图纸所示的各类砌体工程建筑物,其 工程项目包括:防浪墙、护坡、海漫、启闭机房、配电室、检修间、库房及其他 部位的砌石砌砖工程,以及各项工作内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砌石工程量约为 4500m3、砌砖约 350 m3 3、浆砌石、砌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