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 吴绵刚 乙方(承包方) : 温广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 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工程名称:颜马新村房屋水、电工程。 1、承包内容: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甲方安排的颜马新村房屋水、电安装项目。 二、工程承包地点:颜马新村。 三、工程质量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验收标准,按甲方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2、包验收,若验收不合格,自行负责返工,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其它损失。 四、安全责任 1、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安全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合理性建议。 2、乙方自行组织安全管理,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工期安排 (1)工期 30 天;逾期不完成按 200 元/天进行处罚。 (2)工期顺延情况: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