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的管理 (1)根据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 ”的探放水原则和地质部门 提供的地质勘探资料编制相应的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其中 钻孔参数的确定要本着钻孔的贯通点要在上层的地势最低 点及钻孔的开口点要在本层工作面的地势较低的巷道,并且 钻孔的钻距要尽量短的原则,同时要求开工前必须贯彻到相 关的所有人员。 (2)做好探放水施工所需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钻机及其 地面试运转、 配件的备用, 井下钻机的供电系统及供水系统、 排水的供电系统及水泵和管路系统等。 (3)操作时,要严格按照钻孔参数要求,由测量部门标识 出方向,并由专业人员指导支设钻机和初步钻探工作。为了 在上层水被放下来时能够根据情况控制放水量,在初步钻探 时,要用大钻头(直径120 mm,以便安设直径100 m m的铁管)穿过煤层的直接顶(由于直接顶一般不太稳定, 上层水压较大时会从其岩层缝隙中渗出水来) 。钻进深度一 般为2 m~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