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并调整厦门 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标准的通知 文号:厦建筑〔 2014〕1号 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 知》(闽建筑函〔 2013〕92 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情 况,对我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同时作相应调整,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厦门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标准调整如下: 名 称 人工预算单价 土石方、拆除、搬运工程用 工 64元 /工日 建筑装饰工程用工 105 元/工日 其他工程用工 86元 /工日 二、我市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与闽建筑函〔 2013〕92 号 发布的福建省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差额部分,只计取税金,仍列在 “其 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中“人工单价厦门地区价差 ”一栏。 二、闽建筑〔 2013〕92 号文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直接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