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域半山二期小区全体业户致九江市政府的 一封联名信 九江市人民政府: 我们是香域半山二期小区的 购房户,先后于2013年 6月至 2014年 12月以按揭、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方式,在开 发商处 定购住房,按照合同约定,在2014年 12月 31日之前交房。 2014年 12月 15日,开发商向购房户发出“入伙通知书”和“入 伙须知”,要求住房分批分期进行交房。在交房过程中我们发现,香 域半山二期小区根本不具 备交房条件,缺少《竣工验收备案表》、 《房屋实测面积表》等相关文件材料,目前小区现实情况也与其售房 宣传及规划严重不符。为此,我们大部分业主选择拒绝交房(其中 有个别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进行了交房)。 时至今日,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仍然以 电话、 短信等方式催促 业户办理交房手续。业户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开发 商均以各种理由不出面 协商。为此,香域半山二期小区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