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首期工程及四号线 黄村站到车陂南站车站区间灯具采购 (招标编号: GMTC051B008GHG024JO2) 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广州 市地 下铁道 总公 司 广 东省 机电设 备招 标中心 2008 年 1 月 1 一、前言 1.1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选择机电设备供货商,对所有依据 招标公告规定递交了报名资料的申请人进行投标资格预审。 1.2 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国家有关设备货物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结合轨道交通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本评审细则,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规范化、标准 化、科学化。 1.3 本评审细则仅适用货物采购招标。 1.4 本评审细则的解释和修订权属广州地铁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 二、评审小组 2.1 资格预审由业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成立一个专业的资格预审小组在总公司监察审 计部的见证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