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综合接地施工工艺 综合接地系统是将铁路沿线的牵引供电回流系统、 电力供电系统、 信号系统、通信及其他电子信息系统、建筑物、道床、站台、桥梁、 隧道、声屏障等需接地的装置通过贯通地线连成一体的接地系统。 综合接地系统由贯通地线(含分支引接线)、接地装置以及接地 连接导线的构成。贯通地线及引接线采用截面积为铜当量 35mm2 的环保、耐腐蚀的专用地线。综合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不大于 1Ω。 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在综合接地系统接入点处的接地电阻不大于 1 Ω。 距接触网带电体 5m 范围内的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的接地均就近 接入贯通地线;线路两侧 20m 范围内的铁路设备房屋以及电力设施 的接地装置接入综合接地系统。沿线长途通信电缆、电缆槽支架、漏 泄电缆悬吊钢索等的接地均接入贯通地线。 1 桥梁综合接地工艺流程 1.1 综合接地钢筋施工要求(见图 2)桥梁综合接地钢筋设置在 基础、墩身、梁体
综合接地系统实施工艺 1 总体要求 1.1 距接触网带电体 5m范围以内的金属结构和设备应接入综合接地系统,对未采用综 合接地系统的铁路,其金属结构和设备均应接地。 1.2 采用综合接地系统的电气化铁路, 距铁路两侧 20m范围以内的铁路设备房屋的接地 装置应接入综合接地系统。 1.3 在综合接地系统中,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在贯通地线接入处的接地电阻不应大 于 1Ω。 1.4 路外公共建筑物、公共电力系统、金属管线等设施,必须采取与铁路综合接地系 统可靠的隔离或绝缘等措施。 1.5 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中的非预应力结构钢筋作为自然接地体,当自然接地 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 1.6 建筑物垂直接地体应均匀布置,间距不应小于其长度的两倍,接地体顶部埋深距 地面不宜小于 0.6m。 1.7 接地端子的设置应便于设备、设施就近接入综合接地系统和工程实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