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1.0.1 植树工程是城市绿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统一标准,提高施工质量,使植树工程纳入科学化、 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城市风景林地、防护 林带和道桥绿化等植树工程。 1.0.3 本规范适用于种植干径 15cm 以下的乔木,高 4m 或土球直径 1.3m 以下常绿乔木,高度 2.5m 以下的 灌木和藤本植物的质量技术标准。 1.0.4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以及本市多年来施工经验和技术总结制 定的。 1.0.5 为植树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市政设施和绿化工程中草坪、地被、花卉的施工,应符合本市现行有关标 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术 语 2.0.1 植树工程:即园林树木种植工程,包括种植乔木、灌木、藤本树木。 2.0.2 公共绿地:指各类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