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个人参考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广告招商业务承包经营合同书 发 包 方 : 秦 皇 岛 易 普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进 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 将秦皇岛市路面相关的广告招商业务 交由乙方承包招商。根据《合同法》 、《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 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范围:秦皇岛市海港区 路段至 路 段,合计 块广告箱;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路段至 路 段,合计 块广告箱;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路段至 路 段,合计 块广告箱; 共计 块,广告箱的承包招商业务。 三、承包方式 :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的方式,对所承包的广告招 商
聘用合同书 聘用方: 受聘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 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 部门从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据受聘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第 种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 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 8小 时,每周工作 40小时(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 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 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 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